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昇陽公告
昇陽自行車聲明稿

   近日在網路和PTT的言論中出現有關我司不實的評論,有許多車友發現PO文中不合理之處,與我司聯繫並探詢實際狀況。首先、感謝各界的睿智。其次、為求以正視廳,本公司說明如下:


1. 昇陽自行車代理之KUOTA ARGON18...等品牌商品,從無販售至日本市場,因為日本非我司經銷地區。

 

2. 昇陽自創業以來訴訟對象只有針對專賣假貨之人與事,因為販售假貨者多自稱購自歐美日等國,然而經原廠鑑識結果確認為假貨。這些未經安全標準測試之低價仿冒粗製產品,無疑讓車友陷入騎乘風險當中,我司責無旁貸、義無反顧需杜絶仿冒品危害車友之生命與財產安全。

 

3. 有關其他國家產品販售之市場價格,係網路公開資訊,並不符合"秘密"資訊,我司無權干涉,遑論會為此提告,這是基本之法律常識,祈盼社會大眾勿以訛傳訛、混淆視聽。

 

4. 針對我司曾提告之對象,大眾可以透過法學檢學系統查詢: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106年度智簡字第8號判決文。此案件經臺中地方法院判決確定,被告違反商標法,罪證明確、無庸置疑。我司基於息事寧人與對方達成民事和解,亦有台中市調解會之調解書,且此調解書亦送台中地方法院核定,依據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7條有其法律效力,絕非網路有心人士指謫之不實事實。

 

5. 此次訴訟對象係居住台灣並非旅居其他國家之人,起訴狀亦經台南地檢署確認管轄權合法無誤。在此之前我司曾善意以存證信函二度要求對方撤除不實言論,然對方置之不理,基於維護我司之商譽,不得不提出訴訟。特公開判決文,期盼謠言止於智者。

最後、感謝大眾對於我司之支持與愛護,讓我們一起為車友之安全把關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昇陽自行車 107/4/12